标题:欢喜传媒_徐峥公司被导演实名举报!回收投资款却不退税?从业者:最大化避税很常见
关键词:欢喜传媒、王一淳、徐峥、导演
徐峥影视公司被举报偷税漏税?
电影人董平、宁浩、徐峥和项绍琨于2015年联合创办,同年通过借壳21控股有限公司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旗下导演阵容星光熠熠,包括陈可辛、王家卫、张艺谋、贾樟柯等,曾投资《夺冠》、《我不是药神》、《囧妈》等多部影视爆款。
据天眼查信息,静深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王宁为法人并100%控股,王一淳系主要人员之一。该公司参保人数为0,曾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6月14日,就双方的合同纠纷与税收问题,时代财经分别联系欢喜传媒和静深公司,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同日,某税务公司财务经理方宜(化名)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若上述双方解除合约,欢喜传媒应向静深公司退回发票,静深公司应向欢喜传媒退回投资款,发票应全额冲红处理。“否则,欢喜传媒会因此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静深公司要缴纳约11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而资深影视从业者刘洋(化名)则告诉时代财经,税务问题在影视行业非常常见,剧组人工占总成本很高,而这部分支出的开票缺口很大,“但制作公司确实支出了这部分制作成本,剧组会计得要自己想办法把账给做平,公司会跟剧组员工商量如何最大化避税。”
王一淳实名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
举报一文中,王一淳详细说明其与欢喜传媒的合作始末以及纠纷。
王一淳称,2019年10月,其与欢喜传媒达成合作意向,约定以欢喜传媒出资,她出面成立承制公司静深公司。2020年1月,欢喜传媒与静深公司签订承制协议,5月,欢喜传媒向静深公司账户打来累计40%制作费551万元。
但是,王一淳表示,到了2020年6月8日,欢喜传媒项目负责人施鸽以“公司调整商业决策”为由,通知她项目暂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问题。2020年6月,欢喜传媒全资子公司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欢欢喜喜”)起诉了静深公司。
“法院判决静深公司返还欢喜传媒共计583万多元。因为影片筹备期已支出96万多,此时静深公司账户余额是454万元。也就是余额之外,静深公司需另外返还欢喜传媒129万元。”在举报一文中,王一淳如此提到。
王一淳还表示,干了一年多,一分钱编剧费、导演费、承制费都没收到,为了把自己创作的剧本版权赎回,还得支付129万元。“目前我已经支付了其中106万元,收回了剧本版权,但对方表示继续追讨剩余的22万多元。”
王一淳称,最让她愤怒的是,当时静深公司给欢喜传媒开出551万元投资款增值税发票,如今欢喜传媒已经收回全部投资款,理应按相同金额进行退票冲红,但目前欢喜传媒并没有任何退税操作,自己可能将要承担静深公司近百万企业所得税费用。
6月14日早上,欢喜传媒在其微信公众号发表声明,表示该举报存在与事实不符的信息和对欢喜传媒的无端指责。
电影节·电影项目创投最具投资价值项目,并作为唯一华语项目入围柏林电影节创投单元。
欢喜传媒在年报中表示,录得亏损及减少收益主要是因受疫情影响,投资的重磅电影需要推迟在院在线映,票房收入亦因防疫措施而有所影响,加上政府补助减少,以及不断优化欢喜首映在线视频平台的内容,令获授权之电影及电视剧版权摊销开支增加。
回归事件,事实上,双方纠纷起源于欢喜传媒叫停了与王一淳的合作项目。
影视行业制片方李李(化名)告诉时代财经,项目流产在影视圈是常态,不管是电影还是电视,每个项目周期都很长,只要一天没开机都可能会在前期开发时“黄掉”。
“太多原因会导致停摆流产,你可以理解为船大不会掉头,中途还有各种风浪。王一淳不算无名氏,弄到‘击鼓鸣冤’的程度,我觉得一是投资方不厚道,二是说实话双方关系还不够‘铁’。”6月14日,李李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
关于影视行业税务问题,刘洋告诉时代财经,这在业内非常常见。
“因为剧组其实是大量自由工作者组成的团队,假设拍一部片子需要2000万元,那么其中人工支出的部分就占很大一块。但问题是很多个人是开不出发票的,或者说不愿意开发票的。累计起来,这部分支出的开票缺口很大。但公司只能找成本票来填,导致公司其实很难如实反应账面情况。”
刘洋强调,很多剧组到后来其实都很头疼成本票,剧组会计得要自己想办法把账给做平,公司会跟剧组员工商量如何最大化避税。
对于双方纠纷进展以及王一淳提到欢喜传媒至今没有任何退税操作的问题,6月14日,时代财经致电并发送邮件至欢喜传媒,截至发稿未获回复。截至当日收盘,欢喜传媒下跌1.61%,报1.22港元/股。